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初审的函
索引号: | ZDDBG216584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5〕1173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安监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初审的函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6-02-18 |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:
贵厅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5﹞173号)、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5﹞180号)、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5﹞184号)、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5﹞189号)及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5﹞200号)收悉。
经我厅认真审核,陕西鑫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宽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永大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、陕西兴业交通(集团)有限公司4家企业新申请初审合格;陕西恒泰源路业发展有限公司、延安秦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、陕西慧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中交二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、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、榆林市亨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家企业延期初审合格。
根据《安全生产许可条例》第六条相关规定,汉中金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丰都路桥有限公司2家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,新申请初审不合格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5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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